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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時間:2022-06-23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關于明確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3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號),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增強市場主體活力,現將我省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執行口徑公告如下:
一、2022年對減免租金的各類出租人, 可按減免租金比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減免租金是指:按月免收1個月(含)以上租金;通過定額或比例等其他方式減免租金,按照2022年有效合同(協議)計算,減免金額達到1個月(含)以上租金。
二、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季度終了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減免稅申請報告、土地和房屋權屬證明、租賃雙方減免租金書面聲明、租賃合同(協議)等證明資料。
三、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納稅人選擇“減免性質代碼”“08011608”和“10011608”申報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公告印發之日前已繳納的應予減免的稅款,在納稅人以后應繳稅款中抵減或者予以退還。
特此公告。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2年6月15日